评审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4年2月24日,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在浙江必利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对年产8000吨草酸二乙酯(DEO)联产3520吨甲醇切换生产1500吨碳酸甲乙酯(EMC)联产500吨碳酸二乙酯(DEC)及680吨甲醇项目、氢压机厂内搬迁等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BTC(ZY)240002】(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建设单位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评价单位浙江必利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概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由浙江必利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编制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二、《预评价报告》对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三、《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四、《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五、《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六、《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七、《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
八、《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较合理、可行,基本符合各种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九、《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十、《预评价报告》内容较齐全,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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